阮达擦了擦嘴边的血迹,盯着眼前那幅画像看了许久。好像在等待什么,但是久久没有动静。 突然,他骂了一声:“贼老天,我穿越的金手指呢?” 是的,他穿越了。 他本来是地球上一个扑街的房产推销员,吊着一份半死不活的工资。 北上广买房下辈子都是不可能的,只能一个人看着那万家灯火,羡慕不已。 本来周末要和团队一起去团建的,结果有个客户要看房。想着这个月完不成的业绩,也只好客户为大了。 不料那个客户在半路上和他还价起几百块的中介费来,虽然他内心一万个不爽,但也只能一句一句“哥”的喊个不停。 正边走边说的时候,忽然一声极其尖锐的鸣笛声瞬间刺透了他的耳膜,然后感觉到整个人都飞了起来。 鲜血淌到了眼睛里,把整个世界染成了红色。 他好像看见了数万盏的红灯同时亮起,红得耀眼,如同他这个月的业绩一般。 再也不当推销员了,昏迷的那一刻他心想。 …… 从昏迷中醒来,阮达便看见自己在一处山洞之中。 看了看周围摆设,回想着脑海里的片段记忆,阮达确信自己穿越了。 最初的惊骇过后,阮达慢慢平静下来,并细细查探自己身上是否有什么异于常人之处。 没有,什么都没有。 一片安静之下,反倒是听见了肚子的咕咕声。 “你小子竟然没死?”一个低沉的声音打破了洞内的宁静。 阮达循着声音望去,看到了一个年岁和自己相仿,穿着长袍的精壮男子,眯着眼睛一脸疑惑。 他想杀我。 从那男子细微的面部表情中,阮达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判断。 为什么? 来不及思考自己的感知为何会变得如此敏锐,阮达忙回想着来人是谁。 数段记忆涌入脑海,阮达将事情猜了个十之七八。 来人是莫冲,长老莫玄的孙子,也是他从小到大的所谓“朋友”。 这具身体的主人原本也叫阮达,乃是落苍门长老阮言的孙子。 记忆中这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