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平常的一天,任时阑拖着尸体一样的社畜身体,走在下班回出租屋的路上。 “真没素质。” “遛狗不牵绳,真【哔——】没素质。” 被骂了两句之后,任时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对方是冲自己来的。 “您是骂我?” 任时阑茫然地回头,看见身后一只得有他大腿那么高的阿拉斯加,黑白相间,毛乎乎的。 阿拉斯加正咧个大嘴,笑呵呵地望着他。 任时阑说:“您可能误会了,这只狗它不是——” “去你【哔——】!遛狗不牵绳,社会风气败坏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没素质的人,垃圾,去死吧!” 路人掏出一把雪亮的水果刀。 “噗嗤——” 任时阑就这样进入轮回,被迫结束了他忙忙碌碌又一事无成的人生。 再醒来,看到床顶的蚊帐,任时阑第一反应是跳了起来,指着蚊帐破口大骂。 “去你【哔——】的,有病吧?有病吧!他【哔——】的我那三十平的出租屋我还养得起狗?我去【哔——】,我【鸟语花香】,报复社会的神经病!老子倒了八辈子血霉碰到你!” 骂痛快了,他才发现情况不对。 这怎么是个木屋啊?还有房梁,至于眼前的蚊帐…… 任时阑仔细看了看,这蚊帐绣的花样还挺精致。小样儿。 任时阑扭过头,就看见一屋子的男男女女,或愕然、或惊惧地看着他。 中间复杂的流程不再赘述,具体可以参考其他穿越小说。 总之就是在任时阑拒绝了一屋子人“喝点安神药”、“禀报家主”之类的建议后,他终于打消了别人觉得他“失心疯、”或者“鬼上身”、“被夺舍”的想法。 三天后。 任时阑靠着门框,脚踩在门槛上,迎风对着院子里的花草树木,在……嗑瓜子。 没想到,继下班路上被路人捅死之后,他居然穿越到了看过的一本修真耽美小说里。 在这本小说里,主角攻和主角受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。 三十年前,两人因为一场悲剧性误会而分道扬镳,彼此都带着难言之隐。...